近日,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制定印發了《云南省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講師庫管理辦法(試行)》(云直黨工發〔2021〕28號),并發出通知,請各省直機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豆芾磙k法(試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規范省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講師管理,不斷增強黨員教育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黨員教育培訓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及省委組織部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講師庫實行講師聘任制,聘期2年。按照“擇優入庫、專兼結合、動態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則,選聘一批政治素質過硬、理論水平較高、知識技能扎實、實踐經驗豐富、教學能力較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黨員教育培訓講師,為省直機關組織開展黨員教育培訓提供師資保障。
第三條 講師庫實行分級建立、分級管理,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負責講師庫的總體統籌管理,講師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入庫講師的日常管理,對不宜繼續加入講師庫相關情形的,應及時報告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第二章 講師選聘
第四條 選聘范圍:從黨政領導干部、黨校優秀教師、基層黨組織書記、先進模范人物、黨務工作者、專家學者等人員中選聘。
第五條 選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理論素養高。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對黨的創新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能夠深刻領會、靈活運用。熟悉了解世情、國情、黨情、省情。
(三)教學能力強。善于用群眾語言授課,能夠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和多種教學方法開展教學活動,使參訓學員聽得進、聽得懂、學得會。
(四)熟悉機關情況。了解熟悉機關黨建和基層工作,能結合機關實際,挖掘運用機關案例、典型等進行授課。
(五)熱心黨員教育。關心關注黨員教育事業,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語言規范,舉止文明,嚴于律己,以身作則。
具有從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的其他基本能力素質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選聘程序
(一)本人填寫《省直機關黨員教育講師庫教師申請表》,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黨組織突出政治標準,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把關,填寫《省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講師庫教師申請表》, 加蓋單位公章后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組織部。
(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組織部根據選聘條件和申報程序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經工委會會議研究審定。
(四)對入選講師庫的人選,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頒發“省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講師”聘書,正式入庫。
第七條 講師類別
(一)政治理論教育類:授課內容以黨的創新理論為主,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黨章黨規黨紀教育、黨的宗旨教育等。
(二)革命傳統教育類:授課內容以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學習教育為主,包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內容。
(三)形勢政策教育類:授課內容以國際國內形勢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學習教育為主,包括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重大任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世情、國情、黨情、省情等方面內容。
(四)基層黨建類:授課內容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為主,包括各類黨內條例、規章、基礎黨務知識和機關、企事業、“兩新”組織等領域黨建工作內容。
(五)先進典型模范教育類:授課內容以先進典型、好做法、好經驗為主,包括講解各領域各行業業績突出的先進模范人物、領導干部、帶頭人的先進事跡,以及各條戰線涌現出的模范人物典型案例等,或先進典型模范本人現身說法。
(六)知識技能教育類:授課內容以拓寬黨員知識面、提高工作技能為主,包括黨員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需要的業務知識、科技知識和實用技術等。
第三章 講師權利義務
第八條 講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講師有按規定獲取講課報酬的權利,受邀講課產生的講課費、差旅費,按《云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行〔2017〕20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表現優秀的講師,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優先向上級有關部門推薦。
(三)優先選派參加省委組織部、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舉辦的黨員教育講師培訓班。
(四)優先推薦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黨員教育教材建設、教學工作研討和課題研究、綜合調研等工作。
第九條 講師應承擔下列義務
(一)熟悉世情、國情、黨情、省情,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注意了解黨員干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增強授課針對性、實效性和感染力。
(二)在接受培訓單位邀請后,須根據培訓需求,遵循教學大綱安排,認真備課,充分準備,保質保量完成授課任務。
(三)耐心指導學員。有適宜的語言風格和技巧,能靈活運用恰當的教學方法,語言精練,有感染力,學員參與度高,講授與互動效果良好。根據教學反饋,改進教學方式方法。
(四)自覺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理論素養、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為履行好講師職責打下堅實基礎。
第四章 講師管理
第十條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在“云南機關黨建”網開設“省直機關黨員教育培訓講師庫”信息專欄,面向省直機關公布,各單位根據培訓需求選擇相應講師。
第十一條 講師在履職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將視情節予以約談、通報和解聘等處理。
(一)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背離姓黨姓馬的原則,在事關政治原則、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等重大問題上,沒有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妄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表帶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言論的;
(三)制造和傳播政治謠言的;
(四)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污蔑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范的;
(五)散布“小道消息”、傳播低級趣味和消極頹廢內容的;
(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借講課之名變相旅游或向邀請單位、學員提出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層負擔的。
第十二條 授課質量評估及結果運用。每次授課結束,參訓學員運用“云嶺先鋒” APP對授課講師的教學態度、教學能力、教學效果進行評價,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每年對入庫講師授課質量、任務量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綜合評估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類別。對教學效果好、學員滿意度高的講師,定期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反饋,并以適當方式給予通報表揚,聘期滿后優先續聘。對評估情況不理想的講師,視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調整出庫。
第十三條 關懷激勵。開展優秀講師、優秀課程評比活動,著力培養一批“優秀講師”“優秀課程”,依托云南機關黨建各類媒體加強對優秀講師的宣傳報道。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2021年6月10日